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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建工培训学校

北京的安全工程师培训班

来源:北京建工培训学校 发布时间:2020/6/28 16:20:3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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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机械伤害类型:(掌握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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◆机械装置在正常工作状态、非正常工作状态(故障、检修保养)、非工作状态(指环境条件)都可能发生危险。


(1)物体打击:物体在重力或外力作用下产生运动打击人体。不含主体机械设备、车辆、起重机械、坍塌引发打击。


(2)车辆伤害:场内机动车辆行驶中引起的人体坠落、倒塌、飞落、挤压。不含起重提升、牵引车辆和车辆停驶。


(3)机械伤害:机械设备运动(静止)部件、工具、加工件与人体接触引起的伤害。不含车辆、起重机械伤害。


(4)起重伤害:各种起重作业(包括起重机安装、检修、试验)中发生的挤压、坠落、物体(吊具、吊重物)打击等。


(5)触电:包括各种设备、设施的触电,电工作业时触电,雷击等。


(6)灼烫:指火焰烧伤、高温烫伤、化学灼伤、物理灼伤(光、放射性物质)。不包括电灼伤和火灾引起的烧伤。


(7)火灾伤害:包括火灾造成的烧伤和死亡。


(8)高处坠落:指在高处作业(基准面2米以上)中发生坠落造成的伤害事故。不包括触电坠落事故。


(9)坍塌:物体受力作用超过自身的强度或结构稳定性破坏。不含矿山冒顶片帮和车辆、起重机械、爆破引起坍塌。


(10)火药爆炸:是指火药、炸药及其制品在生产、加工、运输、贮存中发生的爆炸事故。(11)化学性爆炸:是指可燃性气体、粉尘等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混合物,接触引爆物体时发生的爆炸事故。


(12)物理性爆炸:包括锅炉爆炸、容器超压爆炸等。


(13)中毒和窒息:包括中毒、缺氧窒息、中毒性窒息。


(14)其他伤害:如摔、扭、挫、擦等伤害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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